求職要點(Job Searching Keypoints)

        求職在美語裡稱為 "Job Searching(搜尋工作)", 但有許多美國白領

階級戲稱之為 "Job Hunting(狩獵工作)",且稱替公司行號介紹人才的

recruiter(工作仲介者或人才招募者)為 "Head Hunter(獵人頭者)"

既動用到 "Hunting" "Hunter" 這類強烈字眼,可見職業市場中,不論

是求職或求才,競爭之激烈。不少人將許多公司求才若渴的招募活動

稱為 "Head-hunting (狩獵人頭)", 尤有畫龍點睛之妙。

        求職者與雇用者雙方,若能在雙贏(double-win)的狀況下,互相

提供對方之所需而建立起長期的、互利的關係(long-term, mutually

beneficial relationship),那將是最理想的合作模式。對個人、對公司

及對整個社會來說,這種雙贏模式不但可以鞏固主雇關係,並且有利

於社會經濟的發展。

對謀職者來說,求職可能是一生事業發展的轉機,不可不慎重行事。

        求職的方法不外乎經親朋或熟人推薦、引介或毛遂自薦。前者雖

不失為良方,但有其侷限性﹔因屬於個案,不在本書討論範為之內。

毛遂自薦是當今謀職的常態方式。這種方式通常由求職者寄給雇主一封

「求職信」並附上自傳/履歷表(以下統稱"自傳")開始。在美國「求職

信」通常被稱為「封面函(cover letter)」,即它只是自傳的封面信函而

已。目前單獨使用求職信而沒附上自傳的求職方式,因效果不佳,已極

罕見。本書故將「求職信」與「封面函」等同使用,以符美國現況。

        語云﹕「好的開始,是成功的一半。」這句話應用到求職信及自傳,

是再貼切不過的了。由於求職信與自傳負有敲開雇主第一道門的任務,

因此在整個求職過程中,佔著極重要的地位。可以說,沒有吸引人的

求職信與自傳,就不可能有面談,也因此就沒有工作機會了。反過來

說,有了具說服力的求職信及自傳,被邀請面談的機會必然會大增。

以下,我們接著討論求職信的寫法。

      「求職信(cover letter)」依當今美國謀職的慣例乃居於配角的地位,

主角是自傳本身。求職信既然與自傳相隨,又居配角地位,其目的乃

在於補充自傅之弱點。求職信亦可進一步自我推薦求職者能協助雇主

擴展事業的能力及熱忱,以期引起雇主繼續閱讀附上的自傳的興趣。

故求職信不宜省略。即令主雇雙方曾就謀職事電話交談過,當你補上

自傳時,仍應有張封面信,提起雙方已有的接觸,諸如﹕

 

    I really enjoyed talking with you on the phone concerning your current project

the other day. As I promised, enclosed is my resume for your review.

等等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假如急於送出自傳時,亦可在自黏性標籤上用手書寫類似上列之

簡短留言,將之貼於自傳的上方,然後寄出。應該注意的是, 這種較

隨便、自由的(liberal)作法,只宜對較熟識的雇主才為之。謀職時,

若要犯錯的話,寧可錯在較保守的(conservative一邊。這也是在美國,

應徵面談者大多穿著莊重、保守,以示尊重雇主及所謀求的職業的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 求職信可長可短,目前在美國的趨勢是簡短、扼要,只要能達到

上述的配角的功能,使讀者很快地想繼續閱讀你的自傳,即已達到

目的了。還有,求職信的最後一段話理應把握機會,直接要求雇主

安排面談。畢竟這是你送出去求職信與自傳的終極目標,不是嗎?

求職信應誠懇、禮貌且應口語化。越口語化越有利於拉近主雇雙方的

心理距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 返上頁